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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明通小学致6死26伤踩踏案一审宣判,原校长获刑2年

昆明明通小学致6死26伤踩踏案一审宣判,原校长获刑2年

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外,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
昆明市明通小学踩踏案今早10点在盘龙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明通小学原校长李岚被判2年有期徒刑,原副校长杨霖被判1年半有期徒刑,原该校体育老师李鹏程被判1年有期徒刑。

2014年9月26日,昆明明通小学发生踩踏,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死伤者均为低幼年级学生。

9月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老师将两块体育教学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一楼过道处。

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以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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