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进行尿检
对江苏南京人杨明来说,浙江苍南县是个他从未踏足过的地方。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他却因为一起发生在苍南县的贩毒案,上了公安部门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名单。从此,他过上了“一旦出差外地住宿,随时被查房、被要求尿检”的痛苦生活。
从2012年至今,3年时间里,杨明想尽一切试图来试图洗清自己的冤屈,甚至随身携带了公安局开具的“无涉毒违法前科”证明。然而,噩梦并未因此而消停。
出差外地屡被莫名查房
1977年出生的杨明是南京市玄武区人。参加工作后,杨明更换过几次工作。2012年,他又转行去了华星酒业华东分公司从事酒业销售工作。
因工作需要,杨明需要经常出差。然而,也正是从这时起,他开始经历了一段痛苦又离奇的经历。据杨明回忆,他有次和同事一起出差去昆山,两人各开一间房。到了晚上,有民警过来查房,然后把杨带到公安局去尿检。
“当时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第二天我跟同事开玩笑说,昨晚公安查你房时,你没做什么坏事吧。同事很奇怪,说根本没有查他的房间。当时我以为是自己运气不好,偶然撞到了公安抽查。”杨明说。
但从此之后,杨明发现,只要自己住酒店刷了身份证,晚上就一定会有民警过来查房。
坐高铁时,由于也是身份证实名购票制,往往他一下高铁,就发现站台上有民警早已在等候自己。
渐渐地,杨明感觉不对劲。直至有一次他出差到华东某特大城市,在酒店里又遇到了前来查房的民警。民警一上来便直接问他“你最近有没有再吸毒啊?”
杨明才知道,原来自己早已背上了“吸毒前科”,而且已被警方“盯上”很久了。他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此前被屡屡查房、接受尿检,不仅仅是巧合。
苍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开具的证明
持有公安局证明仍被怀疑
在经历多次民警“骚扰”后,杨明后来偶然知道自己的“涉毒案底”是发生在温州苍南县——杨明对澎湃新闻说,这是个他以前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
“我以前在公司上班,三班倒,每天两点一线,根本没有时间出远门,所以不可能去浙江苍南。”杨明说。
不堪忍受莫须有的“罪名”和各种“骚扰”之后,杨明在朋友的建议下,与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但南京玄武区警方的人说没办法帮我,他们让我去找当时办案的浙江苍南县公安局。我根本不认识那里的人,也没有去过哪里,我哪里知道怎么弄。”
最终,在某电视台记者的协助下,杨明与浙江苍南警方取得了联系。随后,苍南县在指纹对比后,给杨明开具了一张“证明”,并将此证明拍照发给了杨明。
原来,有涉毒前科的“杨明”并非是此“杨明”,而是同名的另外一个人。
澎湃新闻记者见到了杨明提供的“证明”:“经查证,该杨明在我县辖区内无涉毒违法前科,原信息有误,正在删除中。”还附加了苍南警方的联系电话。
拿到了警方开具的“无涉毒证明”之后,杨明原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摆脱“吸毒前科”的嫌疑了。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杨明再次在外地出差时,噩梦又卷土重来。
杨明说,他住宿在上海武陵路附近一家宾馆。“民警又来了,我很淡定的拿出证明,但是民警说,凭一张纸不能相信我,还说这个证明也可能是我伪造的。”
这让杨明很苦恼:“证明盖了公安局的章,他们都不信。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过,这个公安开具的证明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杨明说,对于他经常出差的一些地方,民警查过他几次后尿检“都没有问题”后,也会把他的特殊情况“备注在他们缉毒的内部网络上,以后也基本上不会频频查我了。”
经常饱受旁人异样的眼光
不过,杨明对澎湃新闻说,他现在“能不用自己身份证时就尽量不用”。
比如,与家人一起出游时,每次刷身份证,他就会故意走开,以尽量避免刷自己的身份证。“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出去玩,要是又因为这种事当着老婆、女儿的面被警察叫过去,让我去尿检,真的很不舒服。”说到这里,杨明摇了摇头,眼神中满是无奈。
为了尿检,杨明有时候被带到派出所,有时候去医院。偶尔,在民警带上器材的情况下也可以在现场检验。时间上,少则半小时,如果碰上去医院排队,耗上几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
更难以接受的,是外界对他的歧视。杨明回忆说,有次民警跟他说,“尿检一次都需要花费好几百,你们这群人就是这么浪费国家财产的。”平白无故地蒙受冤屈也就罢了,还要遭受外人的各种歧视,这让他情感上尤其难以接受。
据杨明回忆,有时在酒店准备第二天开会要用的资料,民警来了之后立马把他带走,他只能等尿检完回来加班,然后熬夜到凌晨两三点赶工作。
还有更糟糕的情况。杨明告诉澎湃新闻:“有一次跟几位客户领导在酒店里面谈生意。我们刚吃过饭正在等电梯,几个民警还有辅警就冲了上来,直接问‘谁是杨明’。客户领导当时就愣住了。我也没办法,只能事后解释,但总归影响不好。”
还有一次,他在与客户谈事时,也被民警突然带走。从此,他的这个客户再也没有与杨明谈过合作。“人家也没说什么原因,我想可能跟这个事情有点关系吧。”杨明说。
浙江已纠错,其他警方未更新
那么,杨明这样的“冤案”真的没有彻底解决的办法了吗?为此,澎湃新闻联系到了苍南县公安局缉毒科张松美警官。
从事缉毒工作已十多年的张警官称,他知道杨明的事情,并且知道在2012年曾经为杨明开过证明。
张警官告诉澎湃新闻,当时苍南县局在收到由南京玄武公安协助采集的杨明的指纹后,请刑侦技术部门进行了指纹鉴定比对。在确定两个“杨明”并非同一人后,已经逐级上报至公安部审核审批。最终,从“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删除了此“杨明”的记录。
随后,杨警官输入杨明身份证号查询到的杨明涉毒空白记录发给了澎湃新闻记者。这也意味着,苍南县确已就此事进行了纠错。
那么,其他地区的公安内网信息却没有同步更新这一信息呢?
对此,张警官说:“每个地方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研发相关系统的,数据源从几个全国性的系统(都联网)中导入。”
也就是说,各地方的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留档的查询系统依然有不互通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杨明在苍南县之外的其他地区依然会显示有吸毒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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