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资讯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不满劳资纠纷迟迟未立案工人送「不作为奖」锦旗予公安局遭刑事拘留

如果觉得一些机构在某些工作上做得好,市民会送锦旗,并在锦旗上绣上对他们的赞赏和感谢。近日河南省有人送了一面特别的锦旗予当地警察,却被当局行政拘留。

不满劳资纠纷迟迟未立案工人送「不作为奖」锦旗予公安局遭刑事拘留

不满劳资纠纷迟迟未立案工人送「不作为奖」锦旗予公安局遭刑事拘留

农民工张蓬冲、杨凤强今年5月,因与一间建筑公司的劳资纠纷迟迟未解决,于是与一众工友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反映,要求有关当局跟进他们的情况。
不过,当局迟迟没有立案,令他们不满,于是他们送了警方一面特别的锦旗,被当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日」。两人不满,上诉控告警方。
在行政诉状中,张蓬冲称自己是开封市红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同时也是平顶山市某小区项目楼的施工人员。去年6月起,他随红琳劳务公司一起进驻项目工地施工,但项目承包方至今不仅没有向红琳劳务公司支付工资,还在今年4月,将他和工友赶出工地,并在此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有3名工友受伤。
不过,公安部门拖延出示受伤工友的伤势鉴定书,所以他与几十名工友到平顶山市公安局示威,要求当局对事件负责,同时给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先后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结果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日。
红琳劳务公司总经理谢金红表示,为解决与承包方的纠纷,过去一个月他和工友先后到过当地多个政府部门求助,有一次就听到路人建议,「给那些不作为的部门送锦旗」 。
谢金红又说,他们在送旗的过程,两次都被引导到旁边的接待中心,亦没有人接收他们的锦旗,他们其后被送到光明路派出所,其后被行政拘留。
根据谢金红等提供的解除拘留证明书,张蓬冲、杨凤强、毛伟富3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光明路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时间是2015年5月19至29日,谢金红则因「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光明路分局行政拘留15日,时间是2015年5月19日至6月3日。
谢金红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被行政拘留的主要事实是:2015年5月19日上午,组织40余名农民工到湛河区门口闹访并放鞭炮,后又到市公安局门口,「依然敲打铁盆,拿喇叭叫喊……严重影响平顶山市信访办工作秩序」。光明路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确实对张蓬冲等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
张蓬冲承认,自己当晚曾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但接受《南都》记者访问时表示,当时只是带着工友的工资核算单等证明文件去反映问题,并没有影响任何部门的工作秩序,「锦旗也不是我送的」。
张蓬冲又说,从拘留至释放,一直没有拿到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警方对他的处罚不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且程序也是不合法的,所以才决定起诉警方。
新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目前已受理此案件,定于7月16日开庭。此外,同被行政拘留10日的杨凤强,亦以类似的理由起诉光明路派出所,亦得到新华区法院受理。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不满劳资纠纷迟迟未立案工人送「不作为奖」锦旗予公安局遭刑事拘留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