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察委员会副秘书长叻戈察14日表示,督察委员会就外交部违规发还护照给前总理塔信一事致函颖拉总理,要求颖拉总理责令外交部对此进行检讨,否则将向大众公布真实情况。
叻戈察表示,外交部于2011年10月26日发还护照给前总理塔信,之后国会议长颂萨向国家督察委员会申请对此展开调查。调查后核实外交部的做法确实违反了护照发放规定,所以督察委员会于本月12日致函颖拉总理,要求总理下令外交部对此做法进行检讨,因为塔信属于在逃罪犯,违反了外交部条例第21条规定。同时按照规定,颖拉总理必须在收到督察委员会的信函后30天内回覆处理情况。
叻戈察表示,塔信作为政治案被告是禁止出国的,但外交部却使用之前的旧证据,即塔信2008年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作为发还护照的依据,违规向塔信发还护照。同时外交部的工作中也没有严格按照外交部条例执行,也没有按照督察官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仅仅澄清外交部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发还护照给塔信。
叻戈察指出,虽然颖拉总理与塔信存在兄妹关系,但仍然希望颖拉总理在考虑和处理任何问题时,都应该遵照法律。如果总理不下令外交部检讨,督察委员会将向国会汇报调查和处理结果,并向大众公布相关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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