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情人节,曼谷挽叻区办事处挤满登记结婚的新人,可是其中有一对女同性恋也到办事处登记,遭到办事处的拒绝,理由是同性结婚不符合法律规定,这对身穿婚纱、礼服的女同性恋只好垂头丧气的离开。
曼谷市挽叻区办事处,因其泰文名称中有一个「爱」字,所以历来都是新人们选择登记注册的不二地点。昨天是情人节,挽叻区办事处更是挤满了来登记的新人。
当天中午12点左右,有一对新人身穿礼服和婚纱出现,乍看上去与一般来登记的无异。但是,这对新人后面跟着许多记者、摄像师等。当工作人员接过二人的身份证时,发现新郎名叫隆提哇、新娘名叫帕拉迪,两个人都是女性,工作人员回绝二人的登记注册要求,理由是法律不允许。
隆提哇对此感觉非常不满,她表示,许多国家都开放允许同性通婚,可是泰国却不允许,希望泰国的法律可以改进。帕拉迪则说,她对此结果感到并不意外,她是一个支持同性恋团体的重要成员,其实此行最主要目的是希望唤起民众和立法机构的注意,在未来能修改法律让同性结婚。
对此,工作人员说,虽然同性恋在社会中存在,而且数量不少,但是法律毕竟是法律,规定只有17岁以上的异性才能登记结婚,他们也只能按照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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