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中院星期二(7月7日)一审开庭审理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审判长在中午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廊坊检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祝作利在2006至2013年担任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主任和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获取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854.54万元。
检方起诉书显示,祝作利收受贿赂的地点包括行贿的公司内、陕西省法改委办公室、西安市真爱菜馆停车场和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等。
廊坊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祝作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廊坊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的庭审信息说,检方在法庭上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祝作利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祝作利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并恳请法庭给予从轻处理。
该微博引述祝作利的辩护人说,辩护人认为祝作利的受贿犯罪行为并不严重,该案的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希望法庭对祝作利从轻处罚。
1955年1月出生的祝作利于文化大革命年间任中学教师,1982年进入陕西省机关工作,此后长期从事经济相关工作,2013年1月起担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同时兼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与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去年2月19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宣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调查。
同年2月27日,祝作利在陕西省第十一届八次全会上被免去政协副主席职务,并被撤消政协委员资格。
2015年3月25日,最高检察院指定,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廊坊中院审查起诉。
LL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陕西原政协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