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一张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照片在网络上引发关注。
在这份国家卫计委统一发布参考格式的协议书末尾,一位尹姓患者签字承诺,不给医务人员送“红包”,另外还手写一段文字——
“我签这个协议是极不愿意的,这是对医患双方的人格的最大侮辱,我劝你们这些主管卫生的xx们少打麻将,多深入群众!”并留下自己的名字,落款时间为7月6日。
14日下午,中南医院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这份协议书的真实性。
该院消化内科一位医生告诉澎湃新闻,协议书中的尹姓患者因出现便血症状,曾在中南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效果“很好”,目前已经出院。患者的主治医师周姓医生,因一直在手术台工作,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采访回复。
医患双方签订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源于国家卫计委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规定:医疗机构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签订协议书,承诺不收、不送“红包”,二级以上医院被规定必须执行,协议书适用所有入院患者。对于医疗界曾曝出屡禁不止的“医生收红包”问题,国家卫计委出台该规定,试图“根绝”红包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2014年2月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表示,医患签署拒收送红包协议,“愿望是好的,应予以支持”。不过王一方认为,红包现象成因复杂,需要靠系统工程来解决,不宜莽撞推行政策,须考虑政策的可操作性。
时任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也曾表示,这一措施对医生群体是一种警示,对患者,特别是在“送还是不送”之间纠结的患者来说也是一种提醒,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医疗界对该规定也有不少反对声。2014年5月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北京协和医院基本外科医师@协和基外徐协群 发微博调侃称,从业好几年没收过红包,反而按规定跟患者签协议后,收到好几个家属送的红包,“唉,卫计委到底是医生的娘家人啊!”
2014年11月11日,在参加中日友好医院讲座时,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也曾公开表态,“我不认可红包协议,我自己也没有签订,因为我学医的时候已经宣过誓”。
2015年4月25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在第八届中国医院院长大会探讨医改问题时表示,北大第一医院未执行签定拒收送“红包”协议的要求。
“北大医院原来的‘红包现象’很少,自从这个规定出来以后,所有的病人都想到要送红包。因为我们跟人家要,我们说你不能送红包啊,他能不送吗?我说你一定不要送大红包啊,他能不掂量掂量吗?”刘玉村说。
14日晚,年近七旬的尹姓患者向澎湃新闻表达了对拒收送“红包”协议书的不满,“我很气愤!这是侮辱!完全不应该有这种规定,这是对国家的侮辱。”
【对话】
记者:为什么“极不愿意”但又签了这份拒收送“红包”协议?
尹:当时医生跟我说要签协议,我本来就没打算要送红包,对医生是非常感激的,要让我违心签协议,我说我不签。医生跟我说,(不签)不行,我不签他们要为难的,上面这么规定,我不签他们要受处分的,所以我就签了,但是对于这个协议我非常气愤。
记者:为什么觉得签协议是对人格的侮辱?
尹:医生是受到侮辱的,谁会那么不要脸地要红包呢?要红包的毕竟是个别人,那种既没有本事、又没有医德的人才可能会这么做。另外,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有送红包的想法。患者听到医生说要签这种协议,有的就不说话了,看着医生,心里会想这到底啥意思?大家都有想法,只是不说出来。
记者:既然签了协议,为何要在协议上留言表达自己的不满?
尹:我以前在报纸上看到过这个报道,还给报社写过意见,但石沉大海了,我以为经过讨论后,这种规定取消了,没想到轮到我自己住院的时候,还在执行,很震惊!由震惊感到气愤!认真想想,出台这个规定真的合适吗?
我认为卫生部门发这种规定是多此一举。想出这个(规定)的人很可能是从学校到机关的人,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民情也不知道国情。他可能会觉得我冤枉他打麻将了,但是没打麻将,他又在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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