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通化市原市长田玉林一审宣判。田玉林被判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陆媒《财经》报道,审判期间,田玉林多次举报通化市委原书记刘保威。
司法材料显示,田玉林案共涉及三名商人,分别是,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瑞成,吉林金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赵志平,吉林省祥元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太俊。
最终判决认定,田玉林任通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务折合人民币4,422.759万元。其中索取数额为3,574.7548万元,收受数额为848.0042万元。而其中四处房产构成了主要指控,共折合金额3,556.5323万元。
其中向刘瑞成索要的北京圣世一品小区一处260平米的房产,价值1,663.5759万元,是指控中田玉林最多的一笔索贿,也是庭审中争议最大的焦点问题。
田的辩护律师赵运恒表示,田玉林的确曾经去过这个住宅,但因为不喜欢房子的位置,且认为物业费较贵,所以最终没要。田称,他之后再也没去过这套住房,刘瑞成没再提过送房之事,房子钥匙如今不在田玉林手中。这处房产目前处于刘瑞成一个朋友名下。
庭审中,值得一提的是,田玉林数次举报时任通化市委书记刘保威。
田玉林家属称,田玉林与刘保威一直不和。
赵运恒律师表示,2015年3月田玉林写完举报信后,将其提交给了合议庭。庭审当天,田再次举报了刘保威。
举报材料中,田玉林称,刘保威曾于2012年决定停建通化江南客运站工程,并将该地低价转让其友人,并以红星美凯龙名义建设,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此外,企业摘牌资金还由通化拆迁办借资。田玉林还举报称,刘保威有侵吞国有资产、操纵股票等问题。
对于这一举报,判决书认为,“田玉林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材料现无法查证属实”。
赵运恒称,田玉林表示举报材料递交后并无纪检部门就举报内容找他谈话。
据了解,刘保威在田玉林审判期间被调离通化市委书记一职。2015年4月22日,吉林省政府决定,指定刘保威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目前,田玉林已经上诉至吉林省高级法院,等待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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