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盟(黄衫军)领导人颂提藐视塔信案件,昨天获大理院宣判无罪。
颂提(林明达)此前于2551年4月2日以民盟名义发表声明,指责时任总理塔信滥用权力修改宪法,忽视民众,导致被塔信委托律师向刑事法庭起诉,但初级法庭后来判决颂提等8名被告人无罪,塔信不服且向高级法庭上诉,高庭维持初庭原判,原告方再告上大理院,直至昨天终审判决颂提等作为不视为诽谤,因此无罪。
当时颂提发表声明后发表谈话,指塔信修宪阴谋是为着将来出任泰国首位总统铺路,利用个人财富贿赂国会议员,试图修改宪法和改变选举制让人民直选总统,大理院经研究声明内容后,认为被告人未言过其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颂提藐视塔信案判无罪 当时称塔信欲修宪当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