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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安康警官汪明玉 住别墅身家千万

陕西前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汪明玉,24日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中,因犯财產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判六年半,违法所得459万多元上缴国库。而其豪华身家近日被曝光,据悉,他不仅住别墅身家上千万,出手还很阔绰,某地產商财务告急,汪一出手就是500万。


华商报报导,安康地產开发商胡某资金周转紧张,友人介绍他向时任的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汪明玉借钱,没想到汪明玉随后分两次借出500万元。一个县区公安局副局长出手如此阔绰,连办案检察官也很吃惊。


此前,在2月12日,旬阳县法院一审判处汪有期徒刑六年半,并没收违法所得。汪明玉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出生於1963年的汪明玉是安康市汉滨区人,2010年前后担任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


汪明玉以工作作风粗暴、喜欢责骂下属而闻名,许多民警都害怕去给汪匯报工作。安康市政法系统一官员透露,几年前他有一次去汪的办公室谈工作,中途有民警拿着文件请示工作,结果汪看了几眼后把文件往地上一扔,破口大骂民警办事不力。「他骂的话都很粗俗,就是当地老百姓骂街的脏话,我当时特别尷尬。」


在安康警界,汪明玉除了喜欢骂人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钱」,他住在当地最高端的别墅小区。


2014年4月10日,汪明玉因涉嫌巨额财產来源不明罪被汉滨区检察院刑拘。司法文书显示,检察机关在对汪家的财產清查后发现,科级干部汪明玉的身家达1100多万。一名同為科级干部的官员说,自己近两年的月工资拿到手不到4000元。


二审判决书显示,汪明玉坦承自己在任时每年过生日、妻子两次住院以及父母去世都收到大量礼金和「份子钱」。他还承认下属部门春节来拜年都带有礼金。


1995年初,龚星太筹建娱乐美食城。当时任公安汉滨分局治安科长的汪明玉找到龚星太,提出要入股50万元,并担任董事长,说自己的身分可以為娱乐美食城保驾护航,还能拉来生意。


来自安康政法系统的消息说,由於汪明玉在安康公安系统工作多年,关係错综复杂。所以2014年他被採取司法措施后,出於侦查安全考虑,辗转将汪明玉送往多个县的看守所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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