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看起来似乎是比较高级的公安,一度向他表示:“中央政府不希望这个成为政治问题,你快点认了它。”
叶剑华(以书掩面者)(摄影记者:Sam Tsang)
《明报》前总编刘进图香港街头被砍案第一被告叶剑华在法庭上表示,在内地被捕之后,接受公安盘问期间,曾有公安人员对他说:“中央政府不希望这个成为政治问题,你快点认了它(指控)。”叶剑华又指曾被内地公安打,回港之后有警长说这样“很正常”。
去年2月26日,刘进图在香港岛东部西湾河被两名歹徒从背后狠砍6刀重伤,至今仍在复建,案件今天在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讯,展开辩方案情。
第一被告、39岁的叶剑华出庭自辩。
叶剑华自辩时称,去年2月26日刘进图遇袭当天早上,他开车接第二被告黄志华到九龙塘德云道,打算追讨被拖欠的薪金,但是不成功,于是他先送黄志华回家,当天下午,他和黄志华经罗湖过关,到深圳按摩。
叶剑华说,去年3月初,他到东莞看朋友,一晚在路边吃饭,10多名穿便衣、没有表明身份的男子,将他按倒在地,展示一张他的照片,指他就是叶剑华,之后将他带上车,送到广东省第一看守所。
叶剑华自辩时称,在内地被捕之后,接受盘问期间,曾经有看起来似乎是比较高级的公安,一度向他表示:“中央政府不希望这个成为政治问题,你快点认了它。”
之后,公安拿出一些法律书籍,向叶剑华表示,如果他不肯合作,可以将他的案件留在内地审理,届时可以判他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叶剑华又指,在内地被扣留期间,一开始被要求蹲下一小时,更在法庭上示范蹲下的姿势。
法官看完之后说:“我有时在太古广场也看到有人这样做。”
叶剑华续称,之后他被带到房间接受公安盘问,当他否认犯案时,被公安打心口、脸部和肚子,又只准他站着,不准坐下。
叶剑华说,公安从晚上盘问他到第二天早上,中间指让他睡1个小时。
叶剑华称,自己最终妥协,在十多份以繁体字书写、但内容不明的文件上签名和打手印,他当时觉得是被强加在香港伤人的罪行。
叶剑华又说,在内地被扣留超过一个星期之后,有2名自称香港警察的人到看守所,表示要接他回香港,要求他合作,他最终被押解到深圳皇岗口岸。
叶剑华返回香港之后,曾向警方表示,在内地被打,但一名香港警长说,这样“很正常”,又说“我们也会打你”。
综合早前证供,两被告曾于录影会面中向警员承认,去年答应收取约10万港元报酬向刘进图施袭,但他们均拒绝透露买凶者身分。
第二被告黄志华表示,案发时“负责拿刀”,叶剑华则担任接应的司机。
黄志华透露,当时收到的指示只要求“随便碰下手手脚脚”。
辩方指,两被告曾被内地公安扣留10天,其间受到酷刑对待,被送返香港后更被警方屈打成招。
控方昨日完成举证。
控方播放多段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案发前后曾有电单车出现在案发现场,车上则有两名戴头盔的人。
控方昨日读出港铁职员的书面供辞,确认案发当日下午约3时,曾有两人使用八达通卡于粉岭站入闸,其后于罗湖站出闸。
根据警方的录影会面片段,首被告叶剑华及次被告黄志华曾向警员表示,案发后他们乘东铁线前往内地,叶剑华更透露二人曾到内地按摩。
刘进图承认,袭击他的人当时在他后面,他无法认出样子。
根据控罪,两被告于去年2月26日在西湾河太康街非法及恶意使刘进图受严重伤害,并于2月12日至13日在粉岭联兴街偷去吕桂腾名下、车牌号码为NB3861的摩托车。首被告叶剑华另被指于今年2月8至13日,在香港偷窃一个号码为BW6873的摩托车行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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