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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庭裁定总理与选委会共同商讨延迟选举日期

  泰国宪法法庭24日以8:0决议通过“同意延迟选举”的提议,并以7:1的决议裁决由总理与选委会共同就制定新的选举日期进行讨论。
  当天在经过长达七个小时的审议后,泰国宪法法院裁定选举日期可以合法延期,而总理和选委会应该共同就设立新的选举日期进行讨论。实际上这一裁决结果存在疑义,法庭本应就选委会和政府之间哪一方具备决定是否延期的权力,而法庭并未就这一权力做出裁定,而是采取了假设的立场,假设选举将要延期,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决定新的日期。因此这一结果的立场看似中立,但实际上是置政府于一个更加被动的处境。首先,这个裁决结果使目前的局势倒退,既然法庭没有裁决谁有权力决定是否延迟选举,总理仍然可以决定不延迟选举,因此总理就不需要与选委会进行任何讨论,而可以继续抓紧时间要求选委会推动2月2日的选举如期举行。但是针对示威者的抗议,政府就不能够再使用“延迟选举不合法”这一理由来拒绝,因此政府如果仍然要在动荡局势下强行推动选举就失去了法律支持,而如果政府迫于强大的压力决定延迟选举的话,又将受到支持选举的红衫军的强烈反对,在这样的两难处境下,政府将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和决定也要拭目以待。
  当天在法庭裁决结果出来之后,选举委员会方面的态度相对积极,选委会成员颂猜表示,26日的提前选举将会照常举行,他说,如果决定要延迟选举的话,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三个月,因此如果要延迟选举,有可能还是会按照选委会之前曾经提议的5月份来举行,他还表示将会邀请总理于27日就延迟选举事宜进行谈话。
  而政府方面态度目前还不明朗,泰国总理府事务部长当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总理已经获知这一消息,也要等选委会的态度,目前选举正在筹备过程中,26日的提前选举也将会按时举行,还需要看选委会的具体态度,双方之间的会见详情也要再视情况而定。他还表示,政府先要仔细地研究宪法的裁决结果,由于法庭只是判决可以延迟,但是是否延迟还要再做商讨。
  反政府组织发言人阿卡纳当天表示,示威者对法庭的这一裁决表示接受,不过无论如何,裁决结果与示威者集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由于是否延迟选举并不是示威者的诉求之一,因此也不会对示威活动产生影响。他还表示,示威者不会阻碍26日开始举行的提前大选。支持政府的红衫军则要求政府不要延迟选举,如果政府做出延迟选举的决定的话,将会立即发动红衫军民众前往曼谷进行抗议,届时两大示威组织可能就会出现正面冲突。泰国警方已经派出13万警力,确保全国各地投票地点的安全和投票工作的顺利举行。但1月26日至2月2日正式投票期间,泰国政府和警方都需要特别警惕可能会发生的暴力事件。
  泰国安全维护中心称已经准备好与示威者协商关于撤离集会场地的问题,并强调暂时不会采取驱散措施,将以谈判为主。泰国政府和安全维护中心在23日出台了关于禁止在包括总理府等在内的13个重要部门和场所以及市中心26条主要道路进行有威胁性活动的规定之后,泰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帕拉敦24日也表示,安全维护中心将开始着手就将示威者撤离集会点的事宜采取行动,他也强调,目前执法部队已经准备就绪,但是维安中心还不会采取任何驱散行动,而是将于27日起开始与示威领导人以谈判和协商为主来逐步收回被占领的集会场地。但如果示威者拒不谈判也不愿撤离的话,警方是否会采取强行驱散的行动?如果强行驱散,暴力冲突一定会发生,也可能会引发军方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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