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政府组织领袖素贴与另外18名头目,昨天遭刑事法庭批准通缉,彼等已派律师要求展延投案。
素贴昨天获悉遭通缉后表示,维安中心指控19名头目侵犯紧急状态法令,并要求刑庭批准发通缉令,反政府组织将请律师向刑庭请愿,理由是还没有完成驱逐违法政府任务,而且此前声明自会投案,决不潜逃,希望刑庭同情。
素贴说,他原先定于今(6)日往最高检察总署,听取有关2553年清场案指控,但已先委托律师前往推迟,理由是任务未完成。
至于时隆路反政府组织头目印度商人塞高尔遭维安中心恫吓将逐出境事件,素贴说,他还不知道塞高尔仍是印度籍,但可以肯定塞高尔不是反政府集会资金来源,塞高尔担任印度─泰国商会主席,一向来对发展两国贸易关系有很大贡献,而且上台演讲仅谈经济,没有批评政府,维安中心无理由逐出境。
刑事法庭昨下午1.30时约定判决有关特别案审讯厅(DSI)特别案专家育塔那‧彭南警少校向法庭申请批准发拘票逮捕:
(1)素贴‧特素挽;
(2)沙提‧翁侬堤;
(3)春蓬‧尊柿;
(4)朴提蓬‧本那干;
(5)沙拉‧颂猜;
(6)逸他那‧缴拍拉莱;
(7)他翁‧盛廉;
(8)纳塔蓬‧提素旺;
(9)亿卡纳蓬攀;
(10)安差里‧派里叻;
(11)尼迪通南列;
(12)吁泰‧育玛尼;
(13)森粦‧勒巫海军少校;
(14)比差‧炎素攀上将;
(15)叻育‧诗拉裕廷博里,又名阿蒙‧阿蒙叻达纳缓;
(16)吉迪猜‧柿沙抑;
(17)讪兰‧洛碧;
(18)颂提然‧倩吕泰奈探;
(19)攀素旺‧纳缴。
上述人士全部是反政府组织轴心,触犯紧急法令第11及第12条文。
法庭分析后认为申请者是执行紧急法令警官,有证人18人,证据文件及物件,包括VCD、动作片等,当局研究后确认上述19疑犯是造成紧急局势者,故批准逮捕,直到紧急局势缓解。申请者需每3个月向法庭报告逮捕事宜进展,直到能逮捕到为止,逮捕后押至巴吞他尼府空銮县空哈区第一部边警指挥署,扣留时间依实际情况办理,但不超过7天。
法庭规定逮捕到嫌犯的时候,应在48小时内要通知法庭,并附上报告及被逮捕者照片。同时报告词要放在申请者办公处,让被逮捕者家眷及亲信能查看。若申请者没照上述规定办理,法庭可能取消拘票或照实际情况下命令。若到一年后仍末能逮捕到疑犯,法庭可命令申请者来询问或取消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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