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6日以阻碍1月26日大选提前投票罪嫌,下令警方逮捕「君主立宪制下完美改革泰国人民委员会」领袖易沙拉高僧,但警方不得公布逮捕令内容。
刑事法庭昨天开庭审理警方申请逮捕易沙拉请求,罪嫌是易沙拉在1月25日和26日两天带领支持者阻碍大选提前投票。1月31日到2月2日再次阻碍大选投票,导致选举工作人员无法正常主持投票工作,也无法将投票箱送往计票点。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易沙拉阻碍大选情况属实,因为有确凿的证据和整个过程的存证录像,在场的证人也证明因为易沙拉等人的阻扰,导致他们无法进入投票点投票。由于证据充分,法庭批准以阻碍大选投票罪逮捕易沙拉,并要求警方每3个月向警方报告逮捕行动情况。如果抓捕到嫌犯必须在7天内向法院报备。同时,禁止警方对外公布逮捕令内容。
易沙拉的律师指出,他将根据法庭的命令提出申诉,以撤销逮捕易沙拉的命令,让其可以继续参加集会,而易沙拉本人也不会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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