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庭昨天下午宣布,紧急状态法令是否违法判决,推迟至2月12日,并规定第一被告人总理英拉,第二被告人劳工部长兼维安中心主任察霖警上尉,第三被告人国家警察总署长阿仑警上将,在2月10日前补送辩护资料。
民事法庭原定于昨天上午9时判决,但因3名被告人推说来不及准备资料,而推迟至下午2时,结果3名被告人以相同理由要求展延,法官终于批准,并定于2月12日宣判。
原告人民主改革组织头目塔翁,此前要求民事法庭给予暂时保护,也即是集会不受到紧急状态法令约束,同时控告英拉等无权执行紧急状态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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