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生
最高检官网8月21日消息,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东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东生,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东生利用其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2013年12月20日发布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李东生简历
李东生,男,汉族,山东省诸城市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 新闻系新闻专业毕业,大学学历。落马前为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2.05—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08.0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2009.10—公安部党委成员、副部长(正部级)。
2010.03.14—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李东生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0.08—兼任国家亚运安保协调小组组长。
2011.02—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
2013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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