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民主改革组织领导人之一塔翁的律师撒哇向民事法庭递交了诉讼,起诉看守政府总理英拉、维安中心主任察霖警上校和国家警总署长兼维安中心委员阿伦警上将,请求民事法庭取消紧急状态法令。
前总理阿披实、前国家安全院秘书长塔茵和前总理发言人巴尼唐和前民主党曼谷选区民代安塔逸共四人已经准备好出庭作证。他们认为政府颁布了严重的紧急状态法令是滥用职权,并没有任何理由听信政府的措辞。塔翁由于有紧急状态法令的逮捕令,不能出庭。被告已经委派负责诉讼的检察官作证。
昨日,民事法庭已经听取原告的证词和被告3人的证词,规定调查方向和审理方法。
民事法庭表示已经听取了双方证词,包括颁布紧急状态法令之前发生的事件和颁布紧急状态法令之后发生的事件以及维安中心的规定,综合整理为,为什么认为这是严重的事件,不得超过四个理由。
此外,根据宪法181条文,指明了总理的权利和总理下台后的权利,民事法庭让原告安排4名证人出庭作证,而被告表示已经安排好超过130名的证人出庭,但民事法庭要求减少证人数量。目前民事法庭正在收集双方出庭证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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