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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大学教授吁中选委从速决定新的投票日


人民政治集团要求选委从速规定新的投票日子。
法政大学政治系教授哇拉则‧拍奇叻昨下午在法政大学,以人民政治集团轴心身份,偕同伙发布有关规定新选举投票日在今年4月进行,选委的权力及责任的声明。哇拉则称,有关选委规定今年4月20日为新的预先投票日,4月27日举办因本月2日未能投票进行新的投票日。
同时有28区未能接受报名竞选事,必须根据内阁的议决是否要依选委所提再公布法制御令的事,人民政治集团认为宪法127条文规定民代普选过后30天内必须召开国会会议,首次召开国会成员会议,但选委规定新的投票日延长到今年4月20及27日,没有明确理由,使到新民会未能产生,此举违反宪法民代选举及上议员产生条例157条文。
此外,认为28区未能使选举投票顺利进行,选委提议要政府再公布法制御令执行28区重新报名竞选民代事,上次的法制御令目前仍有效,是否发生两份御令重叠,可能违宪有关未在同一日完成投票事。
有关28区未能进行民代竞选报名事是选委的失职,当初不延长报名日期,提议再公布法制御令是要推掉责任。选委应尽快规定新的投票日,若拖慢没有合理的理由,选委可能犯刑事法律,可能被有权利竞选者及投票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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