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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大家谈:中国特赦四类服刑罪犯


华盛顿—
中国官媒星期一宣布,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中国政府拟定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这四类罪犯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三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四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特赦以上四种罪犯是否具有任何现实意义?
历史学者章立凡说,过去7次特赦都是特赦政治对手、政治敌人,而这次赦免的重点是自己人,特别是中国军队参加过国共内战、朝鲜战争、中苏、中印、中越战争的解放军战士。这些人这次会有条件获得特赦,对军队有一定的安抚作用。
明镜总裁何频表示,这次特赦其实应该特赦刘晓波、高瑜、浦志强等等很多在政治上发出不同声音的人,只有特赦这些人,才符合法治精神,才能给中国社会带来和谐,促进言论和政治和谐,让中国政治走向文明。
何频接着表示,中共在这个时候搞纪念抗战是没有资格的,是自取其辱。抗战的核心价值是反法西斯、反军国主义,你今天耀武扬威搞阅兵,在现在的政治框架下,你搞的就是法西斯,就是军国主义,你用反军国主义的名义来张扬军国主义,这本身就荒诞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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