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月1日,在曼谷叻四M16枪击案被告威瓦的律师蓬贴小姐称,就详细询问威瓦,在此前遭到逮捕后被警毒殴伤及被迫招供,是用M16枪械在曼谷叻四地方射击者,此事国家警总署长阿仑警上将,已出来证明威瓦是真正的肇案者。
关于此案件进展,昨天童颂丰警署警总巡阿提警上校披露,调查证明不见逮捕警察组殴打或伤害迫嫌犯威瓦供认罪的行为,嫌犯威瓦反口拒认罪是他的权力,事后要怎样反口供都可以,将由法庭审研裁判。
阿仑警上将强调逮捕警组,肯定没有对嫌犯毒殴迫供的事,当时全是嫌犯自已认罪的,但却在后来才翻供,便需到法庭上辩驳,因警方握有确凿证据,包括闭路电视和清楚摄录到嫌犯威瓦面目录像,
没有必要逮捕毒殴嫌犯迫供的警察,嫌犯威瓦拥有清楚的一切证据被警掌握到,的确是与对方发生激战中朝对方开枪者,警方并没有毒殴过他,也不可能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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