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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拉看守总理资格案 要求英拉在15天内提交申辩意见

宪法法庭发言人披蒙2日称,宪庭9位法官决定受理续审27位上议院议员呈请的看守总理颖拉资格状态案,因2011年调动前国家安全院秘书长塔云构成违法﹐上议员要求宪庭裁决颖拉是否仍有续任看守总理资格。宪庭受理后﹐要求英拉在15天内提交申辩意见。

披蒙表示,宪庭法官经投票表决一致决定受理上议员提告颖拉一案﹐将按照宪法第182条第7款以及第268条款规定﹐诠释颖拉的看守总理资格是否因调职塔云案败诉而造成失去续任总理资格。

2011年9月﹐颖拉就任总理后不久,将时任国家安全院秘书长的塔云调任国务院事务部顾问。塔云对此不服,遂以该项调职令有违公正及国家公务员行政管理条例为由,将颖拉告上中央行政法庭。中央行政法庭今年3月7日裁决颖拉该项调职决定违法,并责令颖拉在45天内恢复塔云的职务。27名上议院议员上月10日上书上议长尼空,由尼空转交的请愿信呈宪庭,指控颖拉调职案违宪,要求裁决颖拉的个人资格是否能续任看守总理。

如果宪庭裁决颖拉资格违宪,可能累及其看守政府总理兼国防部长职务﹐甚至造成看守内阁集体下台。

此外﹐宪庭昨天驳回了看守政府劳工部长、维安指挥中心负责人察霖,要求该庭判令反政府群体集会违法并结束其抗议示威活动的诉讼请求。宪庭认为﹐示威活动案已进入刑事法庭的审理程序﹐不在宪庭的审理范围内﹐因此不受理此项投诉。

看守副总理蓬贴表示﹐塔云调职案在行政法庭阶段就已了结﹐当事人获得公正对待。而该项人事调职令是出于内阁会议决议﹐各项程序均合法﹐出现的纠纷应该只限于行政法庭的裁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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