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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指宪庭若让看守总理停职违宪章181条


民主党和为泰党的法律专家正在为宪庭对总理英拉宣判之后泰国今后的政治走向而争论不休。宪庭可能会在本月对看守政府总理英拉进行宣判,这意味着她很有可能会被剥夺现有职位,赶下执政舞台。
法学家兼为泰党国内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包霖表示,如果宪庭裁决仁乐违宪下台,那么宪庭的作为就违反了宪章第181条的规定。该规定指出,看守政府总理及其内阁需要在位执政直到新政府成立接手。
包霖接着说:“英拉作为总理的职权在民会解散之后就被迫终止,内阁的任期也是如此。如果宪庭就这一案件针对总理及其内阁成员,那么我们不得不提起严肃的质疑,已经被终止职权的总理及其内阁成员可以再次被终止?如果宪庭裁定终止英拉及其内阁下台,那这一案件将成为世界上最奇怪的裁决。”
在此前的案件中,宪庭拒绝了在民会解散之后,要求解除民主党党魁阿披实民代资格的诉求,称阿披实已经不再是民代,因此宪庭没有理由接受这一起诉。从法律上来讲,宪庭无法裁决终止他们的职权。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然而真正的问题在于,为什么促成了此次才裁决。答案不言自明,他们希望整个内阁都被推翻。如果现任看守内阁36名成员中的20位,其中包括塔莹,被剥夺职权,那么还剩下16名成员将继续履行职权。如果宪庭裁决所有内阁成员下台,那么没有人能接受这个结果。
包霖指出,除此之外,关于下一届总理候选人的人选,本应该由民代提出,现在却要求由宪庭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总理候选人必须是议员,且必须由民代选出。要是宪庭违反宪法进行裁决,那社会上势必会出现混乱,人民不可能答应这样的结果。
他认为:“我们会引用宪法第69条反对宪庭裁决。该法条规定,公民有权通过和平的方法反抗任何不符合宪法内容的行为或方式获得治理国家的权力。这样一来,宪庭可能会因为违反刑法第157条滥用职权而面临刑事指控。宪法中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授予参议院民代的权力。”
民主党法律事务工作组主任逸拉指出,调用宪章第7条,意味着皇室机构将被要求介入,这样的发展要比军事政变糟糕。
如果宪庭在本月认为英拉针对塔莹的人事调动属于滥用职权范畴,那么她的总理之位势必不保。而且,行政庭早些时候就裁定塔莹的人事变动违法。 据悉,塔莹被撤下维安中心秘书长一职,由时任国家警察总署署长逸切接任。而逸切正好是前总理塔信的前妻波佳曼的胞兄,与总理英拉有一定的亲属关系。该人事调动可以看成英拉涉嫌为家族谋取私利。
英拉声称,自己在民会解散之后就已经不再是总理,而是看守政府总理,因此不能再次被终止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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