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打开手机照相功能,里面有不同的模式选择,拍摄人物的时候可以选择人像模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湖山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里,一场志愿服务进小区活动正在进行,课程主题是老年人如何使用智能手机进行拍照、安全支付以及休闲娱乐。老人们看得仔细,学得认真。
滨湖区老年人多,截至去年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占全区户籍人口比例达32.85%。老年人对“家门口”的文化服务需求比较迫切,因此,当地民政系统安排了专项资金,每个月都会举办知识讲座、文艺演出等不同类型的活动,让群众在社区就能享受便民服务。
但有段时间,活动却戛然而止。起初,群众以为是要改进服务方式,暂时停止了活动。但后续迟迟没有活动举办,直到一则举报让真相浮出水面。
滨湖区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称滨湖区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孙某在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的过程中,收钱收礼不办事。当时滨湖区纪委监委正在开展养老专项整治工作,就将该线索纳入专项办理中。
负责案件办理的是滨湖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杰,他从数据分析入手,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孙某与服务对象的转账记录,都是服务对象转账给她。但对于异常的数据,孙某总有解释,这让办案一时陷入了僵局。
“我们在查阅社区服务中心台账时,发现所有的手续都是全的。合同、执行方案也都盖了公章,财务流程上也看不出什么纰漏。”张杰介绍。直到一项活动的举办地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2020年12月,马山峰影养老院举办了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当时,养老院采取的是封闭管理,根本不可能办活动。”张杰说,这个疑点成了案件的突破口。专案组随即到养老院进行核实,得到的答复跟推测一致,这个活动根本就没有办过,完全是虚构出来的。
这样虚构出来的活动还有多少?办案人员将社区服务中心的账目数据结合孙某本人的支付、通话、行车等日常记录进行比对,发现有一个月的活动异常。2020年12月,台账显示有6场活动集中在了4天内举办,但办案人员仔细核对方案、合同、发票、报账时间后发现,有5场活动的发票时间与实际活动时间完全对不上。
办案人员把这6条信息单独拎出来,挨个到台账上标注的地方走访。跟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了解情况后,发现6次活动都没有举办,其中一处社区的活动连地点都是虚构出来的,但孙某却借着这6次活动从单位的账目上一共支取了134695元。
钱去哪了?从台账来看,虚构活动的承办公司是无锡某传媒公司,这家公司平时承接社区服务中心的广告设计、演出布展等业务。没有办的活动,为什么要将款项转给这家公司?
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孙某的个人流水发现,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期间,她以社区服务中心需要使用经费为由,先后37次收取该公司负责人刘某转账以及现金169740元。
“但这些钱并未用于公款支出,而是被孙某用作个人消费。”张杰介绍,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对孙某的“数据画像”发现其消费水平远高于收入水平——住高档小区、出入高级会所、喜欢购买甚至赊欠购买奢侈品。
“社区服务中心的事情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同意支付了,他们只能签字走流程。”孙某曾这样告诉办案人员。尝到套取公款的甜头,孙某又与无锡某广告公司负责人黄某勾结,在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以社区服务中心需要使用经费为由,先后38次收取黄某转账的258300元用于个人消费,并与黄某商定,通过虚增项目或金额等方式套取单位公款进行返还。
明明会场有音箱,没有租用音箱,却虚增出租用了音箱、话筒设备。明明会场有桌椅,却虚增出更多的桌椅租用名目。在给黄某套了两次公款后,孙某便东窗事发。
通过“无中生有”的方式,在2019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孙某先后75次侵吞公款,套取公款392995元,实际侵吞137895元。孙某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滨湖区纪委监委向区民政局制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权力运行监管、党风廉政教育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区民政局全面规范为民服务项目的申报、审核、执行、验收、结项等程序,完善修订《滨湖区民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规定》。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邱玉树介绍,纪检监察机关还相继开展了居家养老项目专项监督、“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项检查,督促出台了《滨湖区社会组织支持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确保每笔民生资金用好用足用到位。(本报记者 尹晓宇)
《人民日报》(2025年09月10日 第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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