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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历史首例 罗勇果农卖生榴逖遭判刑

罗勇省1名果农因为卖出生榴逖,被控告诈欺,日前判刑确定,坐牢15天,成为泰国史上首例。
「曼谷邮报」(Bangkok Post)、「泰叻报」(Thai Rath)今天都报导,榴逖果园主人威蒙(Vimol Srivichai)日前卖出20颗榴逖共80公斤,顾客支付2000铢(约新台币1866元)。
这名顾客回家后切开榴逖,发现榴逖根本还没熟,便到警察局控告这名果农诈欺。农业部官员宋潭(Songtham Chamnan)前往查看,发现榴逖全都是生的。
罗勇(Rayong)法庭22日判决威蒙坐牢15天,这是泰国首次有这类型的犯罪。
宋潭表示,出售生榴逖是诈欺行为,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刑罚包括监禁和罚款。
农业推广厅已发布相关法规,要求果农只能出售已经成熟的榴逖,卖生榴逖伤害泰国水果形象。拒绝遵守法规的果农,农推厅将在产季时派出特别团队检查榴逖质量。
每年4、5月份是泰国榴逖产季,去年就外销了36万7056吨、共值73.4亿铢的榴逖。

М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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