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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青岛大虾”影响难挽回,要归咎于公权力麻痹

                     

人民日报刊文:“青岛大虾”影响难挽回,要归咎于公权力麻痹

     
                 10月7日,青岛乐陵路92号“善德”天价虾烧烤店已关闭。

维护一个良好形象,千难万难;而破坏掉它,一件糟心事儿就足够了。

比如,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

各种段子已在朋友圈流传:车失控了,怕赔不起不敢蹭向劳斯莱斯,只好撞飞了路边大爷手里的一个塑料袋,谁知道里头装的是青岛大虾……

吃饭前,点了几盘8元瓜子,拿过账单一看:61万!是一颗瓜子8块,不是一盘;旁边一个点米饭的休克了,因为米饭3元,不用说也是按粒儿算的……

一旦进入段子横飞的阶段,熟悉互联网传播的朋友就知道,事态已呈病毒式扩散。我们有足够的善意,相信这种奸商只是个别人;也有足够多的事例证明,青岛是个好人好事不断涌现的城市,热情待客是真正的日常状态。但是,“一丑遮百俊”效应发生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天价大虾”会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糊在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的脸上,揭都揭不下来。更糟糕的是,当人们一遇到旅游宰客的事,脑子里就会蹦出“青岛大虾”四个字来……

看后续报道得知,宰客的商家已经得到惩处。但是,有多少人会关心这条正面的信息呢?当触及大众痛点的事件进入传播的链式反应阶段,坏的影响已经很难挽回。

然而,这个恶果本来有机会避免。不妨复一下盘:游客报案后,假如派出所能给消费者撑腰,而不是对明显的欺诈置之不理、一味推诿;假如物价局不来个“以后再说”,而是迅速处理,那么,这将是一个“无良老板欺诈不成被惩处”的正能量故事,微信上流传的说不定是“点赞青岛,谁跟游客耍青皮就让谁倒”的文章……

正是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态激化。有欺诈,不可怕,只要有说理的地方,有人正常管事,这事儿就大不起来。怕的就是公权力麻痹,让游客得不到一点儿公共资源的救济,四下无援,周遭冰冷,本来就一腹委屈,能不转化为一腔怒火吗?怒火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并引起共鸣,就会大面积燃烧起来。导火索刺刺燃烧时候你不浇灭,这样的管理能不出事吗?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呜呼,蚁穴果能溃长堤乎?实溃于视蚁穴如不见的典守者之手也!不作为的危害,又何止于旅游维权一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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