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中央选举委员会表示,前上议员仍需要向该委员会申报竞选资金使用账目,但将最晚提交限期推迟到下月28日。
中选会副秘书长塔匿说,依照维稳委员会公布的第57份公告,保留2007年宪法中与上议员选举、全民公投等条例内容。因此,中选会此前要求前上议员申报竞选资金使用状况的命令仍有效,根据选举法做出的规定,上议员应在选举后90天内申报竞选资金使用细节账目,但鉴于上议院因特别状况而被解散,申报账目的时间也应做出宽限。
因此,中选会决定将本月28日的最后期限延长30天。中选会已通过各府办事处向前上议员发出通告,若有逾期不申报行为,将面临监禁两年或罚款4万铢的刑事处罚,违法者也会面临5年内不得参选的判处。若所报账目中有作假或虚报,也会面临一年监禁或罚款2万铢的刑事处罚,也会被判5年内不得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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