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和委员会恢复检举贿选政治家权力,中央选举委员会立刻配合,昨天开会商讨执行步骤。
中央选委主管选举工作委员颂猜昨表示,维和委员会日前发表第57份布告,允许3份依循50年宪法制定和实施的子法律恢复有效,其中有民代和上议员选举条例、政党条例和公投条例,但政党条例附带条件,并非整份有效。
颂猜说,维和委员会仅确认政党地位,可是不准从事政治活动。同时,民代与上议员选举条例也附带条件,只让中央选委继续对民代与上议员涉嫌贿选案件进行审查。
维和委员会为了消除政党抵制情绪,先归还地位,两大政党还没有表态。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维和会恢复选举法 中选委启动贿选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