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工厂厅拟修改法律,对排污工厂主人监禁增加为5年,现时仅为监禁不超过2年,同时上半年严格调查效应,排污投诉件数下降28%。
工业工厂厅长纳塔蓬日前透露,由于现行法律对排污工厂主人处罚不够严厉,只罚款不超20万或监禁不超2年,甚至两者俱施,而且已实施逾20年,新法将把有期徒刑提高为5年,并提高罚金。
他说,本厅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排污投诉事例,总共323例,大部分为食品工厂产生的臭味,比较于去年同期的450例,缩减28%,他认为应规定更严厉处罚,把排污投诉降到最低点,修法工作将在最近启动。
纳塔蓬说,本厅已组织反贪污中心,成员包括职官、学术家、媒体和业者代表等,主要任务是整顿工厂执照核发程序,设法堵住各个环节舞弊漏洞,工业工厂厅副厅长社里将担任反贪污中心主任,此后若申请执照业者迟迟未领到执照,可拨1564号直线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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