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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章程国会今联合讨论

上议院秘书长诺拉纳女士昨天(14日)表示,今天民会、上议院秘书处以及联络委员将召开联合会议,通报并讨论关于成立临时立法院(立法议会)及国家改革议会等基本规章制度的拟定内容,国家立法院首次会议将暂时按照2007年国家立法院会议章程执行。

民会副秘书长通猜说,国家改革议会筹备与成立规则细节已于前天夜间完成,国家改革议会基本规章的主要内容是参照上议院与民会以往的规章制度,并根据改革议会的特点及性质进行适当修改。其中包括国家改革议会的形式、会议流程、主席的推选等。而国家改革议会的成立,需要等临时宪法颁布实施之后才能启动。民会秘书长乍莱今天将召开会议,通报关于成立临时立法院及国家改革议会等基本规章制度的拟定内容。

诺拉纳女士表示,至于今天召开的联合会议,将主要讨论国家立法院成立之后开会采用的会议章程事宜,因为估计国会两院秘书处将负责国家立法院秘书处的工作职责。至于会议章程是否按照2007年立法院会议章程执行,将进一步讨论才能确定,因为毕竟目前临时宪法还没有颁布实施,不知道临时宪法的规定情况。而且会议讨论结果不能视为提交给国家立法院的结论,但是国家立法院首次会议可能按照2007年立法院会议章程执行,之后由国家立法院委员根据临时宪法要求起草制定新的会议章程。

对于如何避免和解决之前立法院发生的与会委员不足法定人数的问题方面,诺拉纳说,大家应该清楚上一届立法委员已经制定了非常完善的会议章程制度,而在会议上出现的反对现象,只不过是不同意见者之间发生的正常争执,不管是哪一部法规只要被宪法法庭裁决就必须遵照执行。至于立法院的工作方面要等新一届立法委员上任之后讨论决定。

通猜还表示,已经要求工作人员起草会议章程草案,目前正在对以往立法院的会议章程和国会会议章程进行审议,为了确保会议表决、和辩论的顺利有序进行,整个章程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落实。至于开会津贴和补助方面法律办正在准备当中。

此外,维稳委员会负责法律事务的副主席兼陆军总司令助理派汶上将表示,维稳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的第二期工作任务中,已完成了139份法律中大约50-60份的法律文本审议,依照程序将送交即将成立的临时立法院进行审定,之后再交于即将成立的临时政府负责实施。而临时宪法何时奏请皇上陛下御准,维稳委员会此前已做出表态,一切遵从维稳委员会主席巴育上将的决定。

对于民众发出强烈呼声,对犯强奸重罪之人增加刑罚或判死刑问题,派汶表示,法律事务委员会也在磋商此事,因为泰国刑法中对强奸罪有最高可判死刑的规定,但在具体量刑上未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而泰国社会也应该尊重国际社会普遍反对死刑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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