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日前公布号称最严党纪的纪律处分条例,其中提到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参加校友会、同乡会,将给予警告或处分。最近适逢北大、清大等大学校友会举行,许多干部对参不参加有些犹豫。
中央社27日报导,北京日报旗下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发文指出,这些校友会或同乡会本身并无不妥,但有些领导干部藉联谊与聚会之名,吃喝浪费、结党营私,就偏离了「联络感情为目的的初心」。
这篇文章写道,仔细探究相关规定,领导干部要注意的是,不可以参加没有经过大陆民政部登记的这类组织,不可以在这类联谊会任职,不可以藉着关系网络搞团伙,也不可以用公款报销这类活动的经费。
不过,文章承认,三五位老同学相聚吃饭,跟未经登记的团体小型聚会,两者之间很难作出区分。
文章的结论是,会出问题的组织聚会,多是长期、连续办理活动,目的性很强,且活动中多涉及利益交换及请托,「甚至妄议中央」。
大陆打贪反腐,继中共总书记习近平2012年底提出中央八项规定、2013年初提出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及最新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这些规范纵然可能有实质效果,但也难免治丝益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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