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4名腾讯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查证案件涉及金额达1000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另外此案件和今年6月被警方带走的腾讯前高管刘春宁密切相关。
这4名被诉的腾讯前员工分别为:岳雨,曾任腾讯公司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1980年生;张东波,曾任腾讯公司网络拓展部、综合拓展中心、战略BD组长, 1982年生;樊丹,曾任腾讯公司网络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组员,1982年生;肖峰,腾讯公司前员工,1978年生,2005年离职后创办深圳华晟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腾讯广告代理商。
这4名被告中有3名当庭表示,侵占的部分财务费用主要用作腾讯公关,其中一名员工还称腾讯高层对此也知情。
对此,腾讯10月29日发表声明称,“岳雨等人虚构、夸大对外合作,诱使腾讯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并把大量合同费用转为个人所有,这些款项去向包括购车、购房、出国自驾游等”。
声明未解释被告提到的公关行为和公关费用。
此案发生在腾讯微博推广时期,彼时被告人岳雨任职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总监,张东波和樊丹为其下属,岳雨其中一个工作就是微博推广,与各大电视台和电台联系。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2011年初岳雨三人在联系业务时,在与相关媒体签订免费的资源互换的合作合同后,向腾讯编造还需要与这些媒体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华晟腾达公司(也就是肖峰所创办的公司)签订付费合同。
在腾讯付给华晟腾达的1000余万元的款项中,除了支付给媒体合作的确实需要的合同款项,其余部分在扣除税点后,肖峰转给上述3人,公诉机关认为3人收到款项后用于个人私用。
上述款项中,公诉机关认为岳雨侵占了高达552万元,张东波侵占了68万多元,樊丹侵占了67万多元。
对于指控,肖峰表示认罪,但他认为此番卷入该案主要是在帮腾讯的忙,因为当时老同事岳雨找到他帮忙,告诉腾讯需要一个第三方公司走账套现,此事公司领导也知道,而且他也知道腾讯有过类似操作模式,遂答应。这些款项合计在1000万元左右。不过,肖峰否认从中获利,均按岳雨要求转给3人。
不过岳雨和张东波在庭上均否认侵占了这些资产,其中岳雨认为这部分钱除了付给媒体,有部分系用作公关,另一部分则是和肖峰之间的借款。同样,张东波认为侵占的68万元中有4万多用于公关费用,其余的是和岳雨之间的借款。但上述借款说法并没有借据来支撑。
樊丹则承认,分给她的部分钱财用来公关及用作工作,其中有28万元用于商业贿赂,部分则为个人使用侵占。
由于岳雨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涉及人数、证据较多,10月28日法官宣布择日再开庭审理。
此次被起诉的案件与腾讯前高管刘春宁有密切关系。
今年7月9日,腾讯通报了一起严重违规事件。指“调查显示,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触犯了公司’高压线’并涉嫌违法。目前公司已向警方报案,正等待处理结果。”
通报源于去年一次常规内部审计过程中,腾讯公司发现前两年的视频内容采购过程中存在疑点,随即报案。公安部门侦查之后认为此案涉及贪腐,当事员工勾结视频供应商抬高采购价,从中大肆渔利。
之后澎湃新闻曝出,时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腾讯前高管刘春宁于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带走,其涉嫌在腾讯就职时期进行商业贿赂。
刘春宁离职后,腾讯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刘春宁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其追讨在腾讯就职10年的全部股权收益,高达数千万人民币。 2014年底,深圳南山区的一审判决支持了腾讯这一主张,这也被视为”互联网竞业禁止协议索赔第一案”。
刘春宁随后提出上诉,不过在这一起民事诉讼还没有结束之时,刘春宁又被岳雨等人案件牵出。
腾讯一名内部员工对澎湃新闻表示,上述被公诉的4人中有两名曾为刘春宁在腾讯时的下属,其中岳雨还涉及到刘春宁的受贿案中,同为刘春宁案件中的被告。据了解,目前刘春宁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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