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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重手治理“为官不为”,省委宣示坚决不用“太平官”

“为官不为是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出现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在一些干部身上存在,影响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浙江省委日前制订《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11月6日,《意见》在《浙江日报》头版全文刊发。

浙江出重手治理“为官不为”,省委宣示坚决不用“太平官”

公示“太平官、不作为”具体情形


5月下旬,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赴浙江调研。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后,他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希望浙江努力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

调研期间,习近平指出,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属于能力不足的,就要加强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就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属于不作为的,就要严肃批评教育,认真执纪问责。

“为官不为是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出现的突出问题,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不作为等方面。”《意见》指出,从浙江实际看:

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面对新形势、新常态,知识储备和能力素质不适应,专业化能力不强,存在本领恐慌,工作力不从心;
担当精神缺乏,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当“太平官”、“老好人”,改革攻坚意识不强,畏首畏尾,不敢碰硬、不愿担责,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有批示不办事、不见纪要不执行;
不作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履职不勤、工作不力,做事不催不办、不推不动,推诿扯皮,搞“中梗阻”,还有的混日子或忙于私事。


为此,这份于10月下旬印发的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采取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督查考核、问责处理等综合措施,把治理为官不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建立推进改革容错免责机制

在提升干部能力方面,文件提出了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强化干部基层一线实践历练、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对于推动干部敢担当,浙江省委要求:

大力选拔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狮子型”干部,注重使用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老黄牛式”干部,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太平官”

支持和保护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对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响得票的干部,组织上要主持公道,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改进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推行实绩公示公议,加强综合分析,改变年度考核主要依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等次和简单以最后得分进行排序并向班子反馈的做法,充分运用各方面了解掌握的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防止唯票、唯分评价干部。

同时,建立推进改革容错免责机制。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

“狮子型”干部的概念,最早由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2013年初提出。当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我们既需要“老黄牛”式干部的“韧劲”,也需要“狮子型”干部敢想敢干的“闯劲”。释放改革这个中国最大的红利,除了继续提倡“老黄牛”精神,迫切需要把“庸吏”果断调整下去,把一大批有魄力、敢创新的“狮子型”干部坚决充实上来。

对为官不为的干部,浙江将通过及时提醒、函询、诫勉,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加强组织调整,严格执纪问责等强化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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