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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盟及黄衫军领导人宋提85年刑期法庭减至20年

前民盟及黄衫军领导人宋提因违反金融管理法规,被法庭判以85年有期徒刑。但宋提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上诉法庭昨天(7日)对宋提的上诉做出宣判,将85年刑期减半为42年6个月,又依照最高刑罚限度改判为20年刑期。
据悉,前民盟领导人宋提因涉及向所属公司董事会及证券市场提交不实资​​料,以向泰京银行进行大笔借贷,触犯了金融管理法规,被初级法庭判以85年有期徒刑。宋提等人不服判决而提出上诉,上诉法庭昨天公布判决结果,裁定4名被告因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有认罪诚意,分别给予刑期减半。
上诉法院判决书指出,第一被告宋提与第三被告莎娃腊女士被处以4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第二被告素拉迪被判以2年6个月刑期,第四被告被判以32年6个月刑期。由于涉及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案件,最高刑罚为不超过20年的刑期,因此该案第一、第三及第四被告均判以20年刑期。
在法庭宣读判决结果后,宋提的律师素哇向法庭提出希望能以1000万铢为宋提办理保释,但法庭认为应该交由最高法院裁决是否给予保释。
据相关人士透露,相关负责人将于今天把该案件的所有宗卷移交至最高法院,而由于今天是本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最高法院审议卷宗将需要3-5天的时间,再加上即将到来的母亲节4天假期,预计最高法院会在14-15日形成结论。
无论如何,在宋提将于今天被押送前往空秉中央监狱前,被拘禁在曼谷特别监狱,因为宋提刑期超过15年,已经超出了曼谷特别监狱的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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