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议会第2副议长披腊萨对记者谈及改革议员挑选工作时称,有些部门挑选改革议员欠公道,有的府尹“自封”为府署代表人选,未通过正式的挑选程序。而实际上,许多府是有众多候选人要当改革议员的。此外,部份部门和地区,如来兴府存在不规范挑选。来兴府尹让5名挑选委员,每人提一名参加候选议员名单,程逸府尹让挑选委员每人提名2人,不必经过规定的程序正确挑选。
还有多个府署存在上述违规情况,因此立法议会要求维和委员会对此进行介入。因为再这样下去,可能变成“府署的代表”为“府尹的私人代表”。这样可能导致改革议会未能真实反映地方的真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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