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议会18日审议并通过7部法律草案,包括成立行政法庭与行政案件审理方法法规。立法议会强调,将把审议成立行政法庭与行政案件审理方法法规工作做到周全仔细。
国家立法议会昨天对维稳委员会主席巴育上将签署提交的「成立行政法庭和行政案件审理方法法规」进行审议。该法规在法官当中存在较大分歧,更有行政法庭的101名法官呈文立法议会,要求延缓审议。但立法议会政协经过协商后,决定坚持交付大会审议。
会议上,立法议员就该法案发表不同意见,议员颂奇和挽诺就行政法庭法官的地位问题提出质疑,指自2007版宪法作废后,行政法庭存在的合理性有争议,对法案第12条、第13条和第14条的内容侵犯在职7名法官权益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7名法官任期将于2015年4月期满,并认为应该就该法案举行公投。
司法部长派汶上将指出,有必要出台上述法案,目的是完善行政法庭法官委员会。最后立法议会以130票支持、5票反对、1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上述法案,并决定成立一个由17人组成的审修委员会,在7天内进行审修,并在60天内完成审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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