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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员财产申报 10月3日截止

国家肃贪委员会确定新内阁成员必须在10月3日前申报财产,正式公布日期为11月2日,部分内阁部长也承诺会在规定日期内递交财产资料。

肃贪委员会副秘书长瓦拉维17日向内阁成员说明肃贪法内容,以及申报财产与负债资料的基本程序。依照肃贪法条例,内阁成员必须在上任后30天内,以及卸任后的30天内向肃贪委员会呈报财产与负债资料,申报范围包括内阁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而本届政府内阁成员必须在10月3日前申报财产,经由肃贪委员会的核查后,将在11月2日向社会公布。截至到目前,尚未有内阁成员提交相关资料,其中也包括政府总理巴育上将。

瓦拉维还表示,除本届内阁成员之外,获得本届任命的政府各部常务次长、厅局长、三军高级将领等,也要遵照规定在上任的30天内提交财产及负债资料。

据悉,昨天与会听取肃贪委员会说明的共有1 0名内阁成员,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理威沙努出席了会议,并转达巴育总理的指示,要求所有内阁成员必须依照肃贪委员会的规定,在限定的日期内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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