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2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发文称,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致使其仅身穿裤衩,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最后犯病回家,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
新华社12月7日发表评论文章《“整人式”执法消磨法治尊严》,再次给城市管理提出了严肃的问题:执法是为了“整人”吗?
以下为全文: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消息,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人员巡查中收走一位游泳老人放有衣物的自行车,老人索要无果,不得不穿着泳裤步行4小时回家,引发社会关注。一位老人被伤害的尊严,再次给城市管理提出了严肃的问题:执法是为了“整人”吗?
天涯区政府在针对此事的回应中说,自行车违规停放,因没找到车主所以将自行车暂扣。老人上岸后听现场人士说,才知道城管将自行车和衣物一起收走。我国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地城管执法人员明显违反行政执法中的“违法告知”原则。
事件发生后,老人反复打电话要求归还衣物,但城管因“调度车辆和交通堵塞”,致使老人仅身穿泳裤苦等一个多小时,最后无奈步行回家。这不仅伤害了当事者的人身权利,还违背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初衷。
随着社会文明不断进步,人性化执法正逐步渗透到各个执法部门的执法全过程,它不仅体现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终目标,也诠释了“执法就是服务”的科学内涵。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人员不严格遵守相关执法程序,粗暴执法、违规执法。归根结底,是这些地方的执法部门管理松散。执法者有法不依,不仅毁坏城市苦心经营的形象,还将执法部门放到公众对立面,消磨法治尊严。
目前,涉事城管已经被停职,当地政府部门也已经道歉,但留给人的思考还没有画上句号。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既需要优美宜人的硬环境,也需要文明的软环境。不能否认,事件中当地城管执法的初衷是维护好城市形象。但只有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将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贯穿始终,才能让美丽景色与美丽心情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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