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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实犯上案” 原告昨认罪

刑事法庭昨审理检察署控告为泰党前素辇民代巴实·猜诗沙准下士犯上案。
今年5月7日巴实准下士在叻抛茵披良商业中心设台演讲,内容涉及犯上词语。
刑务厅人员押送巴实从曼谷特别监房到叻差拉刑事法庭,接受审问。到约定时间被告以书面32页宣言呈法庭,承认罪名,并表示悔过,但法庭指书内容有些词句属于否认罪名,被告即取消全部否认的词句。此案原告及被告未表示申请增加证据,故案件等于终止,但为求完善,将由审讯员继续跟进,并在15天内向法庭报告。法庭宣布今年12月3日判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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