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记者致电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接电话的前台员工确认,公司确有信上“联络人”李征东。
中国电信董事长常小兵被查引起的猜测继续发酵。内地一家信息数据服务公司“融讯”的微信公号“融讯财经”在12月28日发出一份由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党委发出的,对常小兵的实名举报信,指常小兵涉向郭伯雄家族输送利益,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目前这封举报信的真确性未能确认。今晨记者致电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接电话的前台员工确认,公司确有信上“联络人”李征东,其座机联络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也是正确的。该名员工表示不清楚举报信的事情,称具体要联络李征东。记者致电举报信上李征东的两个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致电融讯公司官方网站上的联络电话亦无人接听。
融讯自称是一家2011年成立的专业信息数据服务商,致力于解决“信息碎片化问题”,其官网上显示合作伙伴基本上都是航空公司。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称始创于1992年10月8日,前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02年9月更名。其自称为中国注册资本最大、营业网络最广的全国性、国际化、社会化、市场化和独立公正的综合性信用服务机构。
“融讯财经”发出的这封举报信有微信原创标识,文章署名张翠平。公号并未披露是如何获得这封举报信的,发出的也不是文字版本,而是举报信的多张黑白图片。
举报信信纸上写有“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信件是由该党委向中纪委发出的,落款时间是今年1月7日,有公章印子,信件标题是“实名举报中国联通损失8亿国有资产暨偷逃3.2亿税款”。
12月28日傍晚,中国联通通过微信公号表示,针对公司前董事长常小兵被查,公司党组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贯彻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举报信称,中国联通就位于北京西城的2万5729.87平方米的房地产所进行的系列交易中,常小兵和张春江为首的决策群体,有严重违法违纪以及腐败犯罪问题,涉嫌向郭伯雄家族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及税款流失,而且充当黑恶势力的帮凶,破坏社会安定。
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裁张春江因受贿746万于2011年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北京市高院于2014年11月裁定将张春江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2009年12月26日,经中央纪委证实,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新华社7月30日深夜通报,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委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查机关依法处理。通报指,今年4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
举报信所指的2万5000多平米房地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C座地下一层至13层、第14层C/D座连廊,以及相应的分摊部分,和地下50个车位。
举报信指,2011年8月2日,中国联通将处置房产以4亿低价,直接过户给国澳实业有限公司,而当时该区甲级写字楼的市场价格已经达到5万/平米,处置房产总市场价高达12亿余元,处置差额高达8亿余元。举报信指,中国联通没有经过任何公开征集交易对象的程序,就以如此低价将房产出让,“损失了可以获取的国有资产增值收益8亿元”。
举报信指,“据悉国澳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郭伯雄家族,但是股权关系却极为隐蔽”。
不过,举报信并未提供支持这一说法的任何证据。
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可以查得“国澳实业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26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军(董事长),另外2名董事是夏子和范晓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417286T),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14层——即为举报信所指称的“处置房产”内。
公司住所变更信息显示,2011年8月29日,公司登记地址从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601搬到上述的复兴门内大街156号14层。
该公司在今年10月23日获得工商部门的最新一次核准,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公司公布的最近股权变更发生在2014年1月23日,变更之后,夏子持有公司98%的股权,范晓光和刘军分别持有1%,而原本持有3%股权的张英田则变成零持股。
而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北京中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5日,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属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庞振阳(董事长),另有2名董事是孙晓黎和熊先明,企业注册号110000410102747,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26层。
2013年9月3日的企业变更信息显示,外国企业同新有限公司对中证出资1650万不变,出资850万的国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变成了国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而零出资的企业法人之一、北京市金融街建设开发公司则变成了北京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孙晓黎同时是国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
举报信还指,中国联通与中证公司、国澳实业串谋,偷逃近3.2亿税款,通过海外洗钱转移利益。
其指称的偷逃税过程是,2003年,中国网通(2009年并入中国联通)以20亿向北京中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证公司)购买了现在的联通大厦,支付了16亿左右的现金,之后以上述处置房产按每平米1.6万,即4亿余元,抵偿给中证公司,而当年招商国际金融中心类似房产交易均价已经超过3万/平米。
记者在网上查得,注册在开曼群岛的新城市(中国建设)有限公司的2010年中期报显示,2003年12月23日,新城市与中国联通订立买卖中国证券大厦协议,该大厦由中证公司开发,新城市以20亿余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大厦出售给中国联通,大厦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竣工,并已由中国联通占用。
在20亿余的款项中,大约15亿5685万余是以现金分8期支付,而剩余款项4亿5000多万则以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代价物业支付。代价物业在该报告期内尚未转让给中证公司。
这份中期报中并未说明“中国证券大厦”和“代价物业”的具体位置,但在“或然负债”的部分,新城市称:“虽然中国证券大厦之法定所有权于报告期内并无转让给中国联通,但本公司董事认为,中国联通将不会执行中国证券大厦买卖协议所述之罚款申索,原因是代价物业之相关法定所有权并无由中国联通转让予本集团”。
举报信指,中证公司拖延到2007年才将联通大厦交付中国网通,有关产权证书拖延到2010年才部分办理完毕,有关土地过户至今未完成,但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都没有追究中证的责任。
而将处置房产抵偿给了中证公司之后,举报信指,2010年底、2011年初,中国联通明知中证将处置房产又以8.8亿的总价转让给国澳实业,国澳境内支付4亿余,其余4.8亿均在境外支付,中国联通仍配合同意将处置房产以4亿左右价格转让给国澳。2011年1月31日,中国联通与中证、国澳正式签订转让协议。
举报信指,以这种方法,中国联通使同属私企的中证公司和国澳实业偷逃了巨额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共计3亿1770万人民币。
举报人还列了一个表格说明偷逃税项分项,其中中证公司被指偷逃契税1200万、营业税4840万、土地增值税1.8亿和企业所得税6290万。而国澳实业则被指偷逃契税1440万。
举报方还指,为了将处置房产出售给国澳,他们在相关地点租用的办公地点和数据中心遭到逼迁,涉及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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