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名反贪污委员会某位委员的资格遭受质疑,为泰党员呈文要求调查。
昨天上午,前副总理兼外长素拉蓬偕同为泰党法律顾问良盖,前往反贪污委员会办公署呈文,要求对反贪污委员博里的资格进行调查。
素拉蓬向记者表示,博里于2549年9月22日获得其时的政变临时政府委任为反贪污委员,但博里没有按照法律在15天内辞掉民营公司董事,因此没有资格担任反贪污委员。
素拉蓬说,据反贪污委员会法律第十一(三)条规定,委员不准兼任牟利机构的任何职位。若获委任为反贪污委员时候在牟利机构任职,必须在15天内请辞。对于此一问题,反贪污委员会应该进行调查。
良盖表示,如果经调查证实博里缺乏资格,势将对博里参加检举的案件,而且有回溯至2549年9月22日效应,致使博里参加表决的决议无效,如稻米典押计划舞弊,以及调动前国家安全院秘书长塔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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