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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上海已参与申报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容在即。
1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先行试点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按照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在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进出口和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城市,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目前,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挂牌中字头的,只有杭州一家。
而跨境电商进出口试点城市则有10个,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郑州、宁波、福州、平潭、天津等,仅试点出口的城市则有数十个。
一名地方跨境电商监管部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正在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城市有十多个,跨境电商进出口试点城市基本上均参与了申报,上海也不例外。
此前的11月,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章法曾对外披露,正“积极申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河南省政府上报了《关于设立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和《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目前国务院已批转商务部研提意见”。同期上报请示的,还有天津和青岛。
拿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招牌,意味着诸多先行先试的政策加身。
例如,在海关监管方面,杭州已经推出“全年(365天)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等便利化手段;推出跨境零售出口“清单申报”、简化出口商品归类、保税商品“先进区、后报关”、取消关区内转关等举措。
1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在新设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以下经验做法:
一是构建六大体系,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体系,一站式的在线金融服务体系,全程可验可测可控的智能物流体系,分类监管、部门共享和有序公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以及为企业经营、政府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的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个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汇聚物流、金融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新模式释放市场活力,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支撑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积极稳妥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点,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既可吸引大中小企业集聚,促进新业态成长,又能便利有效监管,对推动“双创”,增加就业,使外贸更好适应新形势、赢得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前三季度,中国的进出口总值为17.87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7.9%。其中,出口10.24万亿元,下降1.8%;进口7.63万亿元,下降15.1%。在外贸进出口下滑的大背景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作为新型贸易业态之一备受各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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