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卫儿
南华早报总编辑
李波事件在香港还引发另一个讨论:作為中国公民的香港人的双重国籍问题。
毫无疑问,这些天来最瞩目的新闻焦点莫过於铜锣湾书店店东李波及其四位同事的失踪案。其中李波因為是在香港失踪,不同於另外四位是在泰国和内地失去联繫,这引发是否涉及内地执法人员越境来港执法的种种疑云。
目前事件仍是疑团重重,不宜过早下结论。但正如特首梁振英所指出,若真的涉及内地执法人员越境,那是严重违反一国两制,亦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李波事件至今扑朔迷离,他太太早前收到李波的一个传真,表示“以自己的方式”去了内地,更令该失踪案显得神秘。内地《环球时报》因此指出,李波既然是自己回了内地,就证明那些指他被内地公安“掳走”的说法不攻自破。
该报之后发表第二篇评论时又指,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都有办法规避法律,以令一位被调查者进行配合。因此,内地有关的“强力部门”也有同样的方法。《环球时报》更指李波从事的出版业务,由於相关的书籍流入了内地,对内地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对不少香港人而言,《环球时报》如此说法似乎间直接证实李波的确是被内地有关人员带走,以协助调查。但他倒底是怎样在香港失踪了呢?目前外间,甚至连香港警方看来仍是毫无头绪。
另一方面,基於《环球时报》一直以来激进的作风,其评论文章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中央的意思亦是问题。本港就曾有中文报章引述消息人士说,内地也有相关部门对《环球时报》的评论相当不满,认為是在帮倒忙。若这一消息属实,倒也显示出内地不同部门在处理敏感的香港问题上,其实存在着不同的方式及看法。
与此同时,李波事件在香港还引发另一个讨论:作為中国公民的香港人的双重国籍问题。
事件主角李波是香港永久居民,但也持有英国謢照。上周中国外长王毅与到访的英国外相见面后对记者明确表示:李波首先是中国公民。王毅又指出,外界不应就事件对中国有关方面进行“毫无根据的指控”。英方则对李波事件深表关注,并指出,若事件真的涉及内地执法人员越境执法,那肯定不符合一国两制。两天之后,欧盟也发表声明,指事件中涉及两名欧盟成员国公民,要求北京,香港特区政府以及泰国政府彻查事件。
可是,除了发表声明,这一切的“外交压力”能真正帮到李波多少呢?
中国的国籍法并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是这次事件却又引出另一个问题:BNO(英国海外公民謢照)还有用吗?1997以前,英国拒绝给港人发出英国謢照,只给予没有居英权的BNO。
事缘中文大学国际关係学者沉旭辉日前在脸书上撰文,指虽然期望英国改变其国籍政策并不现实,但BNO之於港人来说,却是最后一道謢身符,因為BNO持有人虽然没有居英权,却可在欧盟某些国家有一定的居住方便,同时BNO亦在189个国家有免签证待遇。
这篇文章一时在网上疯传,有网民回应表示:一定要去申请领回BNO。
这令人想起九七回归前夕那些日子,一时之间仿佛许多人忽然醒起,不能错过申请BNO的最后限期——BNO在1997年后不能再申请,只能续期。那些天,湾仔入境处大楼外大排长龙,有人甚至為排位大打出手。然后97后,续领BNO的人数并不见持续增加,有好些年甚至大為下跌,因為人们开始发现特区謢照同样好使好用方便得很。
如今BNO重新被提起,可以说,香港人对BNO或任何外国謢照的兴趣,皆与他们对香港前景的担忧有着直接的关係。
李波事件何时能水落石出可能还需一段时间。然而,对於北京及香港来说——不单是内地及香港的政府层面而言;同时对两地的民眾,这都是一个极佳案例,让双方认真反思:怎样做才是维护及有效落实一国两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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