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制度的终结,给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带来诸多改变和挑战。
中国政府网周四(14日)公布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意见》称,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意见》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同时列出了8类人员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分别是,不符合计划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包括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等;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等等。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在2011年透露,中国登记到没有户口的人有1300多万,大部分是超生未上户口的。中国发改委有关研究称,超生未上户人员占“黑户”总数超过60%。
根据中国国务院的这一政策,中国公民上户不再需要提供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文件,只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等身份证明性的文件。
中国国务院要求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各政府部门清理、修改和废止和新政策不符的政策措施。
社会抚养费
中国媒体财新网人口专栏作家黄文政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称,落户与计划生育脱钩,是中国高层领导人直接推动的结果。
曾向中国人大写信建议尽快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中国某民办教育机构创办人洪秀平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的新规定值得点赞。这意味着以前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和法律矛盾的做法正得到纠正。
中国媒体财新网人口专栏作家黄文政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称,落户与计划生育脱钩,是中国高层领导人直接推动的结果。根据黄文政自己的调查,中国国内之前至少有6个省市要求公民上户时提供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但黄文政称,中国修改相关法律时没有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这非常遗憾。“这个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但必须尽早面对,不要继续制造法律上的矛盾。”他建议可以采取“有利追溯”的原则,按照新政策处理以前的“黑户罚款”问题。
中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则表示,将社会抚养费以及计划生育证明和上户捆绑,本来就涉嫌“违法”,是户籍制度的异化。现在的做法是一种纠偏。中国的人口政策不应该和计划生育划等号,应该剥离不必要的功能,走上研判收集人口信息、宏观指导、让家庭计划替代国家计划的改革方向。
湛中乐说,中国近期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改,美中不足是没有取消第四十一条对超生家庭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这一条款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废止,同时此前一些单位对超生员工进行处罚也涉嫌违反宪法和劳动法,也应该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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