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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们“起义”失败?中国篮协成立CBA公司独揽商务开发权

【编者按】
1月16日,由姚明牵头的CBA联赛18家俱乐部投资人在东莞召开会议,签署了注册“中职篮篮球俱乐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法律文件,由他们发起的CBA联合公司(以下简称“中职篮公司”)正式开启工商注册程序,也开始酝酿CBA的“革命”。
但仅仅三天之后,北京时间1月19日消息,中国篮协宣布管办分离方案已经得到了体育总局的批复,篮协将牵头成立CBA联赛公司,并将CBA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授权给CBA联赛公司。
这也意味着中国篮协将不会把未来CBA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直接授权给姚明牵头,18家俱乐部的投资人共同投资成立的中职篮联合公司。
对此,CBA联合公司新闻发言人张弛告诉记者,两个公司在实践CBA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发展联赛的总体方向上是一致的。
“联合公司现阶段的首要工作就是与篮协进行沟通,希望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俱乐部与篮协的利益共同体。公司注册会按照计划,但是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和篮协沟通。”

CBA终于要开始管办分离了?
在CBA联合公司正式开启工商注册程序后,CBA联赛办公室主任张雄表示:“目前18家CBA俱乐部办理注册中职篮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出发点是发展CBA联赛,对探索和推动联赛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张雄表示,在总局批复了管办分离的方案之后,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国家体育总局十分关注改革工作,加快CBA联赛职业进程,推进管办分离改革是体育总局对我们要求,也是中国篮协和有关各方共同的任务。一切有利于中国篮球健康发展的事情,中国篮协都将欢迎。”
张雄也表明了篮协对于CBA18家俱乐部自行成立公司的态度:“CBA公司和(中职篮)联合公司从法律意义上讲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由俱乐部自行出资成立公司,中国篮协无权干涉。从改革的目标上将,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共识,可以双方协商达成共同的合作模式。”
张雄明确表示:“CBA的改革必须在国家体育改革的部署下,改革必须遵循整体设计,渐次推进、发展的规则,改革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改革必须把国家利益、俱乐部利益和各方利益捆绑在一起,才能实现改革的目标和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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