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一住建局干部KTV不雅视频,官方:停职调查》后,引发热议。有网友称,视频中涉事住建局干部遭女子主动亲吻、搂抱,全程“被动”,似乎不应该受到处理。甚至有网友称,应当追究女子的责任。
时长27秒的视频显示,在一KTV包厢内,一名身着浅色短袖衬衫、戴眼镜的男子与一身着深色连衣裙的女子紧挨着坐在一张沙发上,女子多次搂抱、亲吻该男子;两人都笑容满面,似在配合视频拍摄者,不时做出亲密动作。视频背景中灯光闪烁,并不断传出歌声。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男子系衡水市安平县住建局负责城管工作的队长,非党员,目前已被停职,接受纪委调查。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一律禁止进入KTV等娱乐场所。此事若发生在工作时间,则当事人已经违反规定;若非工作时间,是否违反规定则根据所在单位的规定而定。
马文斌解释,事件中若当事女子系有偿陪侍人员,根据公安部和文化部关于明确禁止在营业场所进行有偿陪侍活动的规定,涉事女子和男子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罚款或拘留。
“单位作出停职调查,符合规范,毕竟在事情细节不明朗之前,停职再调查是基本且必要的程序。上级单位可依据调查结果给予处分,若涉及违法,则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至于视频中女子“主动”而男子“被动”的说法,马文斌认为,亲吻是男女双方通力作用的举止。从视频来开,双方在亲吻过程中,男子一直微笑,且无避让推搡女子的举止,说明其不排斥这一行为,因此女子并非是在违反男子意愿的前提下强吻对方;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性犯罪的客体是女性的性自主权。同理,如果男子认为女子是在主动骚扰他,其可以选择避让,甚至报警处理。
有网友认为,传播视频者已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对此,马文斌认为,KTV包厢属于密闭的私人空间,男子在KTV内亲吻且面带微笑,虽然表示他不介意被包厢里的人看见,但不代表他愿意让这一行为被扩散到包厢之外的空间。因此,传播视频者若未征得当事人同意将视频散播出去,则构成侵犯隐私权。
国家行政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竹立家告诉澎湃新闻,从自律层面来谈,国家公职人员无论何时,都不应该进入KTV这种娱乐场所,更不应该与女子发生搂抱亲吻等不雅举动。对此,单位对当事人进行停职调查,理所应当。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亲吻,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从道德上都已经违反了党纪或单位规定,须被处分。”竹立家认为,这一行为的判定不影响事件的性质定性,但可以作为其在接下来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如何被处罚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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