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民代及上议员生活津贴有效期缩短,从原先终身享受改为按照任期规定两倍时间,立法议会相关章则定于3月1日起生效。
昨天下午,立法议会议长蓬碧主持会议后表示,按照新章则规定,前民代和前上议员生活薪贴改为以任期计算,举例说任职4年,可以逐月领取8年。
过去薪贴一律固定为1.5万铢,也改为梯级式计算,若获得1个月以上但未超过48个月,每月所得为9000铢,48个月以上但不超过96个月,每月1.2万铢;96个月以上但不超过144个月,每月1.43万铢;144个月以上但不超过192个月,每月1.78万铢,192个月以上但不超过240个月,每月2.14万铢,240个月以上但不超过288个月,每月2.85万铢,288个月以上每月3.56万铢。蓬碧说,新生活薪贴章则对担任过几届国会议员者没有影响,但上届议员任职不久却因解散国会而失业,他们只获得比任期多两倍的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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