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特委已经敲定,非民代可以当总理,但总理人选必须获得民会五分之一以上民代提名,并获得超半数民代表决支持。
制宪特委昨天针对让外人可当总理焦点热议逾1小时,委员分别提出总理产出方式,其中首为非民代总理任期为2年,若再获得民会支持可连任2年,第二是由党魁当总理;第三是非民代总理必须获三分之二民代支持,最后是依照制宪特委秘书处提出的模式。
制宪特委秘书处提议总理人选,必须获得五分之一民代提名,表决时必须获得在会议厅里超半数民代投赞成票,而且公开进行,非民代人士也有资格竞选总理。 会上,各方经历了超过一小时的争论,制宪特委的立场可分为4派:
(1)赞成非民选总理可任期两年,然后要民会表决通过再任两年。
(2)政党党魁竞选民代者应由民会选为总理。
(3)若泰国要有非民选的总理,应由全部470名民代的3分之2的票数通过。
(4)赞成制宪特委秘书处所提议的宪法草案。
有关制宪特委秘书处所提的,而制宪特委已表决通过的,主要内容是规定总理必须是民代,像2550年宪法的一样,在国会首次开会过后30天内选出总理。被提名当总理者必须有全部民代的5分之1的提名,国会议决委任的总理必须得到一半以上民代的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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