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议会主席天彩谈及有关部分改革议员委任亲戚、妻子、儿女任秘书及顾问的事称:改革议会的规章也用上议院及民会的规章,虽然改革议员的职责与立法无关,但与宪法有关,故用原有的规章。若改革议员照规章做也该是正确的,但若有资格上任者,是属亲人,有关经济方面,若儿子就读这方面,来帮忙工作也无所谓。立法议会也有此问题,后来立法议会表决,有问题的都辞掉,看来改革议会也要照做,因同件事情作两种处理,该是难阐释的事。
“维护泰人利益与尊严联盟”,由联盟秘书长育塔攀率领,到国家督察官办事处递书,请调查委任亲人、妻儿当顾问秘书的改革议员,认为违反维和委主席兼总理巴育上将的命令,同时有利益重叠的置疑,以及违反总理府的规章。
育塔攀并说,此外请调查及以刑事民事案控告。若是公务员身份有严重违纪律的嫌疑,要收回任职金及解职,罢免5年政治权利,若有犯法者要交反贪委处理进行罢免控上大理院政治法庭。
国家督察官办事处秘书长叻佳差收下投诉书,并说要将投诉书交国家督察官审研,若发现犯错但不严重即将事交由有关单位,若是严重犯法的交反贪委,至于是否违反维和委命令要去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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