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反贪委秘书长讪森日前指出前特案厅张塔立财产状况异常偏高一事,塔立于19日作出表示,称自3月16日就已经收到反贪委送来的正式调查函,函件中指出塔立名下有财产约170万铢,其妻名下有财产约3,920万铢,两人总财产超过4,000万铢。
为此塔立表示:“反贪委要求自接受调查函30日内上报自己以及配偶和子女的真实财产情况,而本月20日则是最终上报期限。相信自己的财产不存在问题,可以为自己财产的每一项来源向反贪委进行解释。目前自己仍在家中生活,而私有土地也处于正常状态。”
对于反贪委质疑其财产偏高,塔立称:“2552年国家成立廉政署,自己担任秘书长以来就曾呈报过私人财产,当时总财产为3730万铢,如今五年过去财产约合4,000万铢,为此反问收入正常增长何谈异常?”
但与此同时,塔立也赞扬反贪委的财产审查制度,并表示该制度为抵制官员腐败提供保障。“作为前特案厅长,自己也参与了近30起重大案件调查,在岗位上为国家公平、正义斗争,为此相信作为高官,自己成为反贪委检查的目标也非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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