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决了两起“洋小偷”盗窃案件。2015年以来该法院审理的涉外盗窃案件逐渐增多,成为法院刑事审判的新动态。
2016年2月29日,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决了从欧洲来沪的扬格思(YOUNES)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驱逐出境。
现年21岁的扬格思系欧洲某国人士,通晓德语、英语及阿拉伯语。2015年12月初,扬格思持有效期60天的旅游签证来沪,住在他的朋友家里。用扬格思的话说,他是一位旅游爱好者,无业却四处周游世界。
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许,身高超过190厘米的扬格思在前一天“踩点”后,第二次来到位于上海静安寺附近的某国外品牌服装专卖店。他指着1件售价为人民币29400元黑色皮装内为白色皮毛男式皮衣,要营业员去拿1件大号的再试穿。他乘营业员去找衣服时,将皮装穿在自己的风衣内,逃离该商店。
经该商店店员报案,警方通过技侦手段于当晚就在从扬格思暂住地沪松公路某号将他抓获归案,当时扬格思就穿着这件偷盗来的皮衣。
与扬格思相比,已成家且育有一子的东亚某国的高姓男子,因偷盗她人钱包后,持被害人的银行卡在上海多处ATM机上取款,共计达人民币3.8万元。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驱逐出境。
据法院透露,年过30岁的高某在上海某时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1月22时凌晨3时许,高某和朋友在上海某酒吧喝酒后,搭讪了25岁的被害人魏某,乘魏某酒后感觉迟钝打电话不防备之际,从她单肩挎包内窃得灰色爱马仕皮夹一只,内有多家银行卡等物。随后高某用窃得的银行卡分别在本市多处ATM机取款,共计人民币3.8万元。随后将那只价值1万元的皮夹丢弃。
上海警方根据报案人魏某报案的描述,犯罪嫌疑人高某的口音和衣着打扮,又从监控录像中锁定了高某的踪迹,最终将高某在其公司内抓获。到案后,高某开始还抵赖称当天喝醉记不清,但在事实证据面前,无法自圆其说的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并在家属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据静安法院刑庭审理涉外盗窃的法官介绍,2016年1月至2月所审理的此类案件数,就已达到了2015年全年审理涉外“洋小偷”盗窃案件数,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法官表示,开放的中国欢迎境外人士来上海旅游、学习交流或工作,但违反中国法律的违法者,一定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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